当前位置:衡阳房产网 > 房产新闻 > 政策动态 > 正文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示范文本征求社会意见
衡阳房产网 www.07346.com 更新:2011-03-19 来源:潇湘晨报

  延迟交房、交房后四处漏水、交房N年后幼儿园也不见踪影……诸如此类的商品房投诉层出不穷。如何解决?需要通过法律合同全面约定。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就《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在这次公布的两份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中,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以及商品房质量和保修,填补了过往合同中的一定空白。

  在合同范本中,包括水电、暖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幼儿园等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交付条件和违约责任,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对于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如何赔付和处理,也进行了一定明确。

  “新的合同示范文本更加趋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相当于强化房屋售后的合同约定,对于目前市场多见的房屋纠纷能够提供更加明晰的判断标准。”长沙业内人士张术金说。

  长沙资深律师文颖表示,目前长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如新范本一样在房屋“售后”上进行详细规定。“但是这次住建部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是合同示范文本,并不是强制性文本。”他认为,未来长沙可能会对统一的合同文本进行一定修改,但不见得会完全按照住建部的合同范本。

  住建部方面表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1年3月29日前,通过两种形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dcfxd@mail.cin.gov.cn.;二是通过信函形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邮编100835。征求意见稿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

  作者:文洁

相关文章

衡阳房产网|网站域名:www.07346.com|衡阳房地产新闻门户网

衡阳楼盘二手房信息平台,按Ctrl+D快速收藏本站,请记住网址并发给衡阳老乡分享哦!

衡阳房产网 - 关注衡阳房地产发展与城市建设